01、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?
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:
1.符合国家、省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;
2.生育当月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且享受本市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;
3.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(含生育保险)费满6个月(中断参保补缴和欠费均不视作连续缴费) ;
4.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。
灵活就业人员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已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申领条件的,在生育后至次年年底前可以申领。
02、有哪些渠道可以申领生育津贴?
1.生育津贴“省心办”
扫描“生育津贴孩次登记”二维码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生育登记服务单完成提交。或通过产后“出生一件事”联办上传生育登记服务单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院上传的具体生产信息(需市内院端医保结算)进行生育津贴审核拨付,申请人无需再申请办理生育津贴。津贴拨付时同步提供短信提醒服务。
“生育津贴孩次登记”二维码
备注:生育登记,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“生育登记”,选择“在线办理”。已办理生育登记的,可通过浙里办APP,在“我的”--“办事记录”中查询并下载生育登记服务单。
2.传统申领渠道
线上办理: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。
线下办理:至就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。
03、依申请办理生育津贴,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申请人申请时除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外,还需根据不同情形提供下列材料:
1.申请平产、剖宫产、助娩产待遇的: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复印件。
2.申请计划生育流产、引产待遇的:从确认妊娠开始(末次月经)病历复印件一份;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复印件一份。
以上提供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外文材料,还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的翻译件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,并附翻译机构资质证明。
04、生育津贴报销进度在哪里能查到?
申请人可登录浙里办APP、微信或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,通过“浙里医保—我要报销—报销进度查询”,查询生育津贴办件进度。